(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并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5日8:30-2023年3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电子邮箱“18928618392@189.cn”发送相关资料。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使用相同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均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初试
(1)时间:2023年3月17日14:30-2023年3月17日17:3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
进行宣讲、现场资格审查、初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提供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明(若无此证,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确定说课人员
经资格审查、初试后,结合应聘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说课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说课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说课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说课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说课。
(二)说课
(1)时间:2023年3月18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说课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信息或电话为准。
说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招聘学校组织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
说课环节完成后,对说课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养考核人员名单。如果推荐进入综合素养考核人员达不到岗位推荐比例人数,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
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综合素养考核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素养考核。
(三)综合素养考核
(1)时间:2023年3月18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综合素养考核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信息或电话为准。
(3)综合素养考核共两个环节:笔答、面试。
综合素养期间对应聘者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笔答成绩按100分计算,笔答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学校相关专家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完成后,对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素养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答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