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的逃生救助演练
本报讯 (记者 计琳)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利用广播操、体育活动等集体活动项目,积极开展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逃生救助演练,使师生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及避难场所,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
据了解,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为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事件、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等4个方面。上海市要求各校将防灾自护安全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形成学校防灾自护安全教育体系。各校要制订科学的防灾自护安全教育评价标准,这是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的重点集中于学生自护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自护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防灾自护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方面。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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