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吴晶、赵超)教育部网站15日发布《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全国中小学要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并根据不同年级开设不同课程、保证相应学时。
根据纲要(试行),小学和初中阶段每学年要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高中阶段的普通高中每学年保证8-10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学年保证12-14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
除课堂教学主渠道外,纲要(试行)要求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使用多种形式、途径和方法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定期表彰民族团结先进校、班集体和个人。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古迹等,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纲要(试行)要求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并强调,未经审定的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资料、图书、音像等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学校简介 | 校园环境 | 新闻中心 | 教师招聘 | 学校概况 | 教研新闻 | 德育新闻 | 学生活动 | 国际教育 | 招生简章 | 招生动态
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邮编:528000 校长信箱:18902562373@189.cn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0054991号 公安备案编号:4406043013732